打卡拍照只是觀光 邱一新:我想要「有一些遭遇」的旅行
打卡拍照只是走馬觀花,旅行作家邱一新說,有時「有一些遭遇」的旅行,更能體會人生況味。(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場突如其來的疫情,讓國人最喜愛的旅遊活動,瞬間被關上走出去的大門。「報復性旅遊」在臺灣本島和離島,帶來大批人潮與亂象。旅遊除了拍照、打卡、吃吃喝喝,還有甚麼意義?旅行作家邱一新在《與天使摔跤》一書中提到,他深切體會:「旅行的有趣,從來不是抵達,而是在過程中遭遇的各種摩擦產生的挫折感、幸福感和意義感,以及可能帶來的『連連看』趣味。」邱一新想起,《愛麗絲夢遊仙境》與《綠野仙蹤》如同《格列佛遊記》,皆建構在一連串的遭遇,纔有了精彩的旅行故事。以下就是邱一新「有一些遭遇」的旅行故事:
記得最早一次公路旅行,往賓州蘭卡斯特探訪阿米許,竟至夜幕低垂才發現油表到底,只好夜宿路旁;沒料到半夜警車鳴笛查探,才知隨意停車過夜乃違法行爲,便帶我們至最近營區,直到天亮才問路加油。昔時美國公路旅行憑藉的是美國汽車協會發行的AAA地圖,有時需要問路,偏偏阿米許地區問路不易。
另有次陪友人載嬰兒至超市,竟與來車擦撞,雙方各自岔出車道轉了幾圈才煞住,對方先過來關切嬰兒狀況,問我倆是否受傷,再返車上靜待救護車送醫檢查有腦震盪否,而驚嚇過度的我倆被警車載回做筆錄,要我當證人。三十多年前的往事了。
還有次,從路邊停車格開出來,後面來車硬是不讓就擦上了,啊,新跑車!車主氣呼呼叫波麗士來,沒想到先開他一張罰單,說我閃燈移車了,爲什麼還硬闖?
再有次在紐約布魯克林大橋拍攝《時報週刊》年度泳裝專輯,被騎警開罰單──因總編輯以其多年闖蕩美國經驗,認爲無須申請拍攝許可,身爲執行製作只好跟在馬屁後面去繳罰單;接着往奧運主辦城亞特蘭大,女記者M被黑人糾纏,指控她歧視。波麗士來了,看我很努力用破英語跟那位仁兄溝通,「她第一次來美國嘛,看到陌生人靠近就會驚慌……」說詞合乎情理,雙方碰拳擊掌道別。
又有次在新墨西哥州往聖塔菲,在無人煙的休息站如廁,忘了拔出車鑰匙,車門扣的一聲鎖了,不知等了多久,巡警來了,使用鐵絲鉤子插入門框,一拉就開鎖。不知他如何做到的。
這些與波麗士的遭遇,讓我的旅行有了鮮明的個體記憶。如果缺乏遭遇,旅行有可能只剩下羣體記憶。對我而言,旅行猶如書寫,應該是開創,不是臨摹或複寫。
故說遭遇,從某個角度來說,也是「風景」,卻不是驚喜連連的「錫蘭式際遇」,多的是倒楣。
●之2──一場書呆子的旅行
此外,還有什麼是我的「風景」?如果從《易經》觀卦「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據云是「觀光局」名稱由來)這個「古代旅遊」觀念來看,就是觀瞻風土民情取得借鑑的人文旅行,如今,「觀光」卻只剩下表面意義的消遣,難道旅行意義已磨損殆盡?
舉凡遇到的陌生人與對話,不經意看見的一個舉動,不小心聽到的一句話,路過的小地方小市場小吃店,路上的好運與倒楣,觀察到的社會現象,可否視爲有意義的風景?又追尋某個人的「人生軌跡」,穿梭在他的「人生風景」之中,這些引號可否也視之?
還有,旅行引起的思考,算不算風景?在我認知,旅途中產生的「觀點」,有時候比「風景」更值得記錄。
事實上,旅行寫作若按大作家大旅行家保羅.索魯所言「自傳體裁的一個次要形式」,那麼內容還要發掘自己內心的私密。故真正的旅行書寫,往往會透露出旅人自己的故事。
過去我曾追尋好幾個文豪與博物學者的蹤跡,這一次卻是發明家,但本質是一樣的,途中不停地叩問與思辨,擴充想像的邊界,修改從家鄉帶來的偏見,一旦走到沒有旅行想像,我的旅行就結束了。
就像近年用商業力量、手機攝影與社羣分享一起創造的「目的地」,無論是「虛擬遠方」的商業景觀,或僅是某家名店的飲食體驗或空間體驗,對我而言,那是逃離苟且的escape,一種「僞旅行」,不是真正的travel,兩者間最大區別就是,有無移動式遭遇,沒有孰重孰輕之分,只有認知與價值觀的不同,只有結果迥異的體驗。
就說這次追尋愛迪生,通過十來本傳記、一些網路搜尋來有待驗證的資料,以及進行各種理解得來的想像就出發了,企圖用「經歷一本書」的方式旅行,心情頗似二○一三年電影《里斯本夜車》男主拾得一本書和一張車票就出發了,不知不覺就成了一場時空交錯的奇特敘述,如同各位讀到的夾敘夾議,沒有地理尋奇,沒有文化品嚐,只寫我看見的、聽見的、發掘的愛迪生,以及一些些旅行的遭遇,說是「書呆子的旅行」亦不爲過。
因此,作爲一種改變自己和教育的前提下,我想要「有一些遭遇」的旅行。我一直這樣期待而不停地旅行着。
《與天使摔跤:尋找愛迪生,重新定義自己》書封。(圖/時報出版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