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鎮公所年度總預算 延宕半年 縣府介入解決

嘉縣大林公所109年度預算去年底遭鎮民代表會退回,公所行文縣府介入,縣府逕爲覈定年度預算1億9504萬9000元。(張亦惠攝)

嘉縣大林鎮公所今年度總預算年初時未通過鎮民代表會審議,經延宕數月後,鎮公所依地方自治法規定行文請縣府介入,縣府依公所及代表會提出的資料考量鎮公所執行量能,逕爲覈定大林鎮109年度總預算爲1億9504萬9000元,並行文給代表會依預算法程序辦理,鎮長簡志偉則表示尊重。

大林鎮公所109年度總預算原先編列2億4153萬2000元,但遭代表會退回;4月初公所行文縣府希望介入處理,縣府民政處長楊健人表示,收到公文後先由公所與代表會協商,協商未果後由縣府秘書長羅木興,召集財稅局主計處及民政處等3個單位共同討論覈定金額,考量公所足以維持基本運作評估公所執行能量後,覈定大林鎮公所109年度總預算爲1億9504萬9000元。

楊健人指出,覈定標準是由108年度公所的決算數扣掉108年度計劃型補助,加上109年度的計劃型補助及所需的配合款得出,若公所有新計劃則需提追加預算送代表會審議;楊還強調,縣府介入解決是特例,未來希望公所及代表會能正常運作。

簡志偉認爲,預算延宕近半年終於落幕,雖覈定金額與公所所提差距約5000萬元,但仍尊重縣府,目前也請各科室評估影響中;代表會主席謝明瑞也表示,事件和平落幕,覈定金額應足夠公所維運鎮政,希望公所好好處理鎮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