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銀行三項違規被罰550萬

中新經緯12月29日電 金融監管總局29日消息,大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大連銀行”)及員工被行政處罰。

據披露,大連銀行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括:一、超監管限定比例對小貸公司發放貸款;二、違規爲房地產項目提供融資;三、虛假整改,購買銀行虛假理財並以複雜交易結構實現不良資產二次虛假出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金融監管總局對大連銀行罰款550萬元。

另外,劉剛(時任大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助理)、高巍(時任大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理債業務部職員)、祝彥斌(時任大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理債業務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均因虛假整改,購買銀行虛假理財並以複雜交易結構實現不良資產二次虛假出表,被金融監管總局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決定。

公開資料顯示,大連銀行是中國東方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重要子公司,成立於1998年3月,註冊資本75.5億元,在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成都、瀋陽、丹東、營口設有8家異地分行,在大連設有總行營業部及10家管理型支行,全行共167個營業網點,員工5000餘人。截至2022年末,大連銀行資產總額4721億元,各項貸款餘額2517億元,各項存款餘額3016億元。(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