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創案偵結「黃偉哲未涉入」 辦公室主任收3千萬真的有做事

臺南市黃偉哲(左)被控大創詐欺案,臺北地檢署調查後以事證不足處分不起訴。(圖爲資料照/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大創公司供應商葉啓中2018年指控,他爲快速將臺灣產品運至上海大創銷售,付了近3千萬元給臺南市長黃偉哲前辦公室主任曾碧珠結果取得疑似僞造的產品檢驗證明,黃、曾因此遭告發涉詐欺等罪。臺北地檢署查出,曾女確實有協助進行申請相關證明文件,另外查無事證顯示黃介入此事,29日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黃、曾女2人。

葉啓中告發指控,上海大創在2016年要進口臺製品牌「研」產品在大陸銷售,黃偉哲辦公室知悉後向葉聲稱可透過「長官(黃偉哲)」取得入境貨物檢驗證明、進出口化妝品標籤審覈證書及化妝品檢驗疫CIQ標誌,合稱「三證」,葉稱對方並要求給付公證費服務費共3000萬元。

葉啓中表示,相關費用支票被拿去兌現後,他拿到的121張大陸證照卻被上海海關查驗發現,所有商品證號都是僞造的,商品留置碼頭多月後退運回臺。

檢方調查,無證據顯示黃偉哲有涉案,黃的前辦公室主任曾碧珠則在收款後,確實協助申請「三證」,且是提供「樣品」給予葉啓中過目,並非宣稱爲正本,而商品被退,是因葉啓中方面無人出面領貨,曾女另外協助處理退關事宜,本案查無詐欺、僞造文書等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