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水堂消防設備檢修!23歲工人觸電亡 負責人、分店長獲不起訴

▲北市內湖區春水堂發生工安意外,23歲男工人觸電身亡。(圖/記者黃彥傑攝)

記者黃宥寧、陳韻如/臺北報導

臺北內湖區春水堂餐廳2023年1月11日下午發生一起工安意外!23歲張姓工人在店內進行消防設備檢修,卻誤觸漏電電器,送醫後宣告不治。春水堂劉姓負責人及該分店施姓店長事後被依涉嫌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送辦,士林地檢署近日偵結,處以不起訴處分。

不起訴書指出,春水堂內湖店要施作偵煙器增設工程,便把工程交由陳姓男子所經營的公司承攬,而案發當日,陳男便指派張男及另名員工前往施作,但沒想到張男在將偵煙器電線拉出並固定在排煙風管上時,誤觸現場漏電的電器,當場遭受低電壓電擊,隨即倒地不起。

警消獲報到場,緊急將張男送醫搶救,但他仍因心肌纖維斷裂、肺水腫、心因性休克等不治身亡。其僱主陳男事後也因涉犯過失致死罪嫌,目前仍在偵辦當中。

案發後,劉姓負責人、施姓店長當下便隨即指示公司配合的李姓水電師傅前來檢查抽油煙機馬達,並將電線重新包覆而破壞現場,劉、施2人也因此被指控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

偵訊時,劉、施2人否認犯行,劉稱自己並不知情,施則表示,他因爲擔心其他員工有安全疑慮,才請水電工檢查,並沒有要破壞現場,他也沒請水電工將馬達接線盒重新包覆。

檢方事後調查,春水堂與工程公司爲承攬關係,且施作該工程須仰賴消防安全高度專業,對於工作施作的細節,工程公司應是獨立作業,而劉、施2人也並無相關背景,在現場並無權指揮、監督張男施作,因此難認2人有違職業安全衛生法。

另外,檢方也傳喚李姓水師傅,李男證稱,他當天接到店長告知他有消防人員觸電,詢問他是否能到現場檢查電線,確認沒有漏電等,他認爲店長所爲是爲確保現場其他人員的安全,現場如何檢測漏電並非施的專業,難認其主觀上是想破壞案發現場。

全案近日偵結,檢方認爲罪嫌不足,因此將劉、施2人處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