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僱用工讀生 3保1金不能忘

勞保局說明,事業單位只要僱用1名員工,即爲就保及職保的強制投保單位,應於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參加就保及職保,並得自願參加勞保;僱用員工5人(含)以上者,應申報員工參加勞保、就保及職保,如事業單位適用《勞動基準法》,無論僱用多少員工,僱主應依法爲員工提繳勞工退休金。

勞保局進一步指出,僱主應於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加保並提繳勞工退休金,如所僱用員工爲部分工時人員,請務必於加保(提繳)申報表或申報系統上勾選或註明「部分工時」,以利正確計收勞(就、職)保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

勞保局說,投保單位可透過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申報員工加、退保及提、停繳勞工退休金,不因假日到、離職而影響員工的保險效力,包括當日申報、提前預辦、追溯加、退保及提、停繳勞工退休金。

勞保局提及,如果投保單位如非勞保局網路申報單位,亦可於假期後第一個工作日,填具加、退保(提、停繳)申報表,於表內註明「於○年○月○日到(離)職,逢例(休)假日,請受理○年○月○日加(退)保及提(停)繳勞工退休金」,並檢附員工到、離職證明文件寄送勞保局,同樣可追溯員工於到、離職例假日加、退保及提、停繳勞工退休金。

勞保局提醒,僱主切勿因工讀生已用眷屬身分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而誤以爲可不必參加勞、就、職保。投保單位如未依規定申報其所屬勞工加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依規定將有相關罰則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