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噓當過檢察官 前證券公司監察人逃過追訴期不起訴

北檢(陳志賢攝)

涉及遠雄人壽浮報工程費案的白手套李克毅,因10多年擔任證券公司監察人時,自稱當過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因吹噓過頭,被北檢主動分案追查,李坦承吹噓,檢方因李涉犯的冒用公務員官銜罪,已逾追訴期,17日將李不起訴。

名模林若亞抗稅成功,曾在臉書上發文感謝李克毅,檢方認爲李沒有我國律師執照,涉嫌違反律師法,目前另案偵辦中。

李克毅曾是知名私立貴族小學家長會幹部,自稱擁有美國律師資格,曾幫名模林若亞抗稅聲請釋憲,他因涉及遠雄人壽2008年間購買臺北市松高路總部大樓案,被檢方懷疑擔任白手套協助抽傭遭起訴,案件仍在臺北地院審理中。

檢方發現,李1998年擔任安多利證券投資公司監察人時,竟在個人履歷上寫着曾任臺北地檢署檢察官,2011年因案出庭時,吹噓自己大學畢業考取檢察官,是司法官訓練所31期。

檢方調查,李坦認沒有檢察官資格,只是吹噓一下,由於《刑法》冒用公務員官銜罪,追訴時效僅5年,北檢因追訴期已過,將李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