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馬路害騎士摔飛慘死判6月 婦稱:還沒看左邊他就撞過來

▲日前也曾發生行人橫越馬路,遭機車撞飛骨折的意外。(圖/資料照,非本新聞人物事件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縣一名52歲的陳姓婦人,去年9月和家人基隆北寧餐廳吃飯,離開時看見先生的車就停在對面,沒有注意路況就穿越馬路,迎面而來騎機車情侶閃避不及撞上,30歲的李姓男騎士頸椎骨折不治,事後他向法官供稱,「看到右邊車多,還沒看到左邊。」遭判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全案還可上訴。

陳姓婦人去年9月和家人到北寧路用餐,結束後看見先生的車停在對面,沒有走斑馬線,也沒有注意路況,就直接穿越馬路,當時陳姓騎士載着19歲的吳姓女友,閃避不及直接撞上,連人到車滑行道對向車道,再撞上另輛轎車,最後因爲頸椎骨折不治,吳女肝臟肺臟有撕裂傷,他自己則是左小腿受傷。

不過陳姓婦人卻對法官說,自己走在柏油路上,「才走1至2步就被撞,右邊車子很多我有看,但還沒看到左邊,機車就撞過來了。」不過根據事故鑑定委員會的鑑定,認爲李姓騎士是在馬路中央遭撞擊,因此不採信他的說法,直接穿越馬路是肇事主因,因此依照過失致死罪,判決6個月有期徒刑,可以易科罰金18萬,全案還可以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