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高跟鞋開車暴衝 女樂師撞死人判7個月
發生在去年6月,一名高姓女樂師到北市殯儀館參加公祭,卻在取票口衝破柵欄,撞上一家三口導致一死兩傷,法庭上她跟法官解釋,不知道當時穿的高跟鞋的那隻腳是採到剎車還是油門,直到法官調閱監視器,發現她剎車燈根本沒亮,最後依過失致死罪判她7個月徒刑,緩刑2年定讞。
臺北市第二殯儀館停車場外進進出出的車潮,去年一名高姓女樂師開着車來參加公祭在這取票時,車子突然暴衝5公尺撞上經過的母子3人,導致一死2傷悲劇;而她當時穿的就是一雙五公分高的高跟鞋,警方研判可能就是這高跟鞋惹的禍。
高姓女子在法庭上跟法官解釋,不知道穿高跟鞋的那隻腳是踩在剎車還是油門;直到法官調閱監視器戳破她的謊言,發現事發當時高姓女子車子的剎車燈根本沒亮,顯示轎車是直接衝撞行人,法庭上高姓女子一聽當場坦承犯行。
事發停車票口車道不大,剛好容納一輛車子進出,民衆取票勢必先放慢速度、先煞車,等待車輛靜止後再伸手取票,只是煞車和油門踏板僅僅不到5公分距離,要是車子停的不夠靠近票口,駕駛人的身體和頭一旦伸出車窗取票,靠在油門的高跟鞋可能就會不小心誤踩油門,導致車輛暴衝。
雖然高姓女子最後坦承犯行,並與被害家屬以600萬元和解,但撞死人的行爲仍被高等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她7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定讞。(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