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曾因迷姦靠母擺平 富二代公認:李宗瑞是撿屍大隊長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淫魔富少」李宗瑞(27歲,原名李宗祐)涉迷姦偷拍案,除了從淫片截取的性愛照片外流,也有民衆提供媒體他近年在夜店開趴的照片,這些照片裡,李總是左擁右抱,摟抱的幾乎都是女星、女模或名媛,公然「喇舌」也不罕見,檢警更得知李被其他富二代封爲「撿屍大隊長」。
一名認識李宗瑞的企業第二代向《ETtoday新聞雲》透露,之前在某些場合看過李宗瑞,但觀察李的舉止言行後,認爲是不值得交往的「咖」,甚至可以用「人渣」來形容。這名富二代表示,先前就認爲李宗瑞的荒唐行徑早晚會出事,果然真的出事了。
李宗瑞目前行蹤成謎,在他「跑路」後,仍積欠東區4家夜店共120多萬酒錢,這筆錢都由母親楊小莉(本名史錦秀)大手筆代還。李鬧出這般醜事,不但讓他的父親李嶽蒼辭去元大金控暨元大寶來證券董事,母親經營的私人俱樂部「307會館」也已轉手。
傳聞李宗瑞早在4年前、23歲就疑因迷姦偷拍一名小模,讓母親花了100萬元替他擺平。檢警查出,李是其他富二代玩伴公認的「撿屍大隊長」,所謂「撿屍」,是指男女喝醉後,女方不支,男方催情,釀成「男愛撿、女被撿」的性愛關係,臺北市信義區夜店林立,夜晚一經酒精催情,信義區宛如「性慾區」,更有「撿屍大道」之稱,李宗瑞堪稱箇中高手。
李宗瑞涉迷姦偷拍案,起因是去年(2011)7月間,他的一名前女友指控他涉嫌下藥迷姦姊姊,還將過程偷拍,檢方訊後以李涉性侵重罪向臺北地院聲押,但法官認爲罪證不足,將他無保飭回。然而檢方在偵辦期間發現,李宗瑞藏有一批偷拍的性愛光碟,片中女子多達數十人,其中不乏疑遭下藥迷姦,由於傳喚、拘提李未到,檢方不但發佈境管,也在今年8月1日發佈通緝,時效至139年2月1日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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