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妹遭性侵 男友持開山刀追討20萬遮羞費強盜1萬元遭訴

郭姓男子不滿女友遭性侵,與友人持刀恐嚇20萬遮羞費得手1萬元,士林地檢署依強盜罪提起公訴。(本報資料照)

從事泊車小弟的郭姓男子,今年1月底聽聞女友遭鄒姓男客性侵,憤而持開山刀追討20萬遮羞費,並將人押往寺廟恐嚇,要求拿出20萬,若不從將對他不利,逼迫鄒男提領1萬元,鄒則以返家取款爲由逃脫並報警,士林地檢署依強盜罪,起訴郭、陳男2人。

郭男的女友從事傳播妹陪酒,今年1月間疑遭性侵,他得知後找陳姓友人各持1把開山刀,今年2月4日在新北市淡水一處便利商店埋伏,凌晨見郭男獨自步出,先噴辣椒水,再作勢砍殺,威脅若不一起離去將對其不利。

郭提出20萬賠償金,陳則在旁幫腔作勢,並要求以脖子金項鍊做爲擔保,還作勢砍殺,鄒先答應並從便利商店提領1萬元,假借忘記網路銀行轉帳密碼回家取款,趁着進入家門後,趕緊打電話報案警方當天晚上持拘票,在三重等處逮捕2人,。

檢察官認定,兩人使用辣椒水、開山刀逼迫被害人交1萬元,已屬強盜行爲,並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