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拳揍護理師誆「不記得」 醫嘆:難道我們只能捱打嗎

▲出拳揍護理師誆「不記得」醫嘆:難道我們只能捱打嗎?(圖/抗議醫療暴力示意圖東森新聞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近日醫療暴力頻傳彰濱秀傳醫院藥師遭不耐等候病患家屬狠打巴掌事件還歷歷在目,15日晚間卻又傳出衛福部嘉義醫院陳姓病患家屬,指控護理師講話聲音太大,當場辱罵護理師,接着從後方猛抓頭髮,且朝臉部捶揍,造成護理師右側眼球眼眶組織挫傷及腫脹,事後更辯稱照顧母親身體不適,因頭暈不記得出拳傷人

面對接二連三的醫療暴力事件醫師公會今(17)日痛心表示,醫療暴力已經不是特殊現象,而是可悲的成爲常態。主任秘書林忠劭更表示,醫療暴力的場景可能會是醫院或院外任一個角落受害者會是各類醫療人員,也可能是剛好去醫院看病的民衆。當醫療暴力日趨龐大蔓延,單純的痛心譴責、報警提告恐怕已經不足以遏止星火燎原,希望政府能從事前、事中、事後三層面着手,保障醫護人員安全。

▲部立嘉義醫院15日發生護理師被打右側眼球及眼眶組織挫傷及腫脹事件。(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林忠劭舉歐美等國爲例,在美國,醫療人員可以在醫療暴力發生時馬上按下警鈴短時間內就會有員警荷槍實彈前來處理;在英國,對於醫療暴力甚至有特定罪名、特定機構負責,對醫療暴力施加者,更可對其就醫地點予以限縮。臺灣在醫療品質名揚國際的同時,對醫療人員的保障,卻跟不上國際水準,「醫事人員沒有公權力,遇到事情難道就只能捱打?只能道歉?連職業的尊嚴都沒有嗎?」

醫療暴力一再的發生,雖然醫事司曾提到,依據《醫療法》第24條及106條,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違者衛生局可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若涉及刑事責任者,應移送該管檢察官偵辦,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但林忠劭說,這遠遠不夠

▲彰濱秀傳醫院病患家屬揮拳毆打藥師,被捕後卻PO上銬照嗆纔不怕。(圖/翻攝自楊宗勳臉書)

「很多醫療暴力都是在臺面下,但醫事司所規定罰則,僅限於醫療場域內,但有些醫事人員被打的地方不一定在診間,可能在走廊、或者院外。」林忠劭希望,面對醫療暴力,主管機關應從民衆宣傳教育着手,若真的不幸發生醫療暴力,政府機關應比照國外,即刻介入、排除。事後的罰則也要確切執行,而不是空言譴責,仰賴醫療人員驗傷提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