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好「心情」再處理「事情」 內埔警成功化解「逼車」爭執

屏東內埔分局警員高偉鈞交通專業化解逼車糾紛 。(圖/記者陳昆福翻攝)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袁姓機車騎士騎車行經臺1線屏光路,認爲後方駕駛自小客車的張姓駕駛惡意逼車,讓他產生恐懼,兩人停車發生爭吵,屏東縣內埔警分局員警獲報前往瞭解,發現兩人均沒有錯,均是認知不同而已,兩人聽完員警說明後,對警方的交通法律知識感到佩服,並表示往後會更注意交通上安全,避免衍生糾紛,道謝離去。

內埔警分局內埔所日前接獲110通報,稱騎在內埔鄉臺1線遭人惡意逼車,請求警方協助。警員高偉鈞趕赴現場後,雙方車主已爭得面紅耳赤。經高員瞭解,當日袁姓男子騎乘普通重機車,行經臺1線屏光路時,察覺後方由張姓男子駕駛的汽車,有越來越接近的情況袁男認爲張男在逼車,而雙方在路口停等紅綠燈時,均指責對方不是,兩男便停於路旁加油站,爆發激烈爭執。

袁男表示,自己守法騎在車道上,無違規行爲,卻遭後方車輛惡意逼車,讓自己是倍感恐懼。張男則向警方表示,系因車速度太慢,且一旁慢車道無車輛,遂按喇叭示意。

高員瞭解雙方看法後表示,該車道系汽、機車皆可行駛的車道,而袁男的車速符合該路段速限,未違反相關交通法規。高員另向袁男說明,雖渠行爲無違規,然該路段設有機慢車道,行駛在該車道更能確保己身安全。

兩人聽完高員的講解後,均表示能理解對方的用意,更感謝警方在處事上的耐心與用心,讓雙方學習到正確的用路安全。

分局長蔡耀順表示,高員透過專業知識,讓民衆瞭解交通方面權益及良好的行車觀念,最後圓滿化解衝突該員執勤技巧值得同仁學習;也呼籲大衆,與他人發生行車糾紛時,切勿私自解決,應尋求警方到場方爲適宜,避免因錯誤交通觀念,導致不必要的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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