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鋸子搶小黃反遭毆打 搶匪重判7年半

剛出獄的男子盧壽墉缺錢花用,今年2月底,趁着夜色計程車墓園打劫,當運將乖乖交出現金1萬6000元,不滿足的搶匪還想要搶車逃逸,運將下車後又折返,心想錢財是身外之物,但搶走生財工具可非同小可,拚了命將搶匪拉下車毆打,搶匪被隨後被趕來的警察逮捕。士林地院審結,將這貪心的搶匪依加重強盜,判7年6月,可上訴。

盧姓搶匪辯稱,他只是拿鋸子出來,運將就乖乖交錢,並沒有說「把錢拿出來」,所以最多隻犯下搶奪罪,而且,他還動手毆打他,導致他頭部受傷,因而提告傷害,但法官不採信。

法官認爲,鋸子連柄長達60公分,足以令人心生畏懼,而且在深夜攔車,要運將開往墓地,就是預謀要強盜。盧之前才因強盜被判12年,2年前才假釋出獄,不知潔身自愛,再持兇器犯案,運將身心受創,盧犯案後矢口否認、拒絕道歉,並未被害人和解,因而重判7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