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區紀工委曝光7起國企從業人員“五小”行爲典型案例

1、“做點小生意、收點小紅包”——段某某違規持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好處費”等問題。2012年至2020年,段某某在擔任高新區某國有企業相關負責人期間,違規在本企業的同類經營企業、關聯企業投資入股,並以幫助某公司獲取項目研發補貼爲由收取“好處費”。段某某還涉及其他違紀違法職務犯罪問題。2021年12月,段某某受到開除公職處分;2022年3月,段某某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2、“做點小生意、收點小紅包”——廖某違規經商辦企業、收受紅包禮金等問題。2017年至2019年,廖某在擔任高新區某國有企業相關負責人期間,違規經商辦企業,與他人共同成立公司並由他人代持股份。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項目協調等方面爲他人牟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紅包禮金。廖某還涉及其他違紀違法職務犯罪問題。2019年10月,廖某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20年6月,廖某因犯受賄罪、串通投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3、“做點小生意”——何某利用職務影響違規獲利等問題。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何某在擔任高新區某國有企業相關負責人期間,利用職務上的影響,使配偶、母親向某小貸公司投入資金,並獲得超過小貸公司一般年化利率水平的利息。2017年9月,何某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4、“打點小麻將”——高新區某國企工作人員張某等7人工作時間擅離職守打麻將等問題。2019年7月19日(工作日)下午,高新區某國有企業工作人員張某與蔣某某、周某某、張某等人相約到茶樓打麻將。當月26日(工作日)下午,張某與何某某、陳某某、王某某等人相約到茶樓打麻將。2021年,張某等7人因在工作時間擅離職守,參與具有賭博性質的麻將活動,造成不良影響,受到黨紀政務處分。

5、“吃點小老闆”——丁某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等問題。2018年以來,高新區某國有企業副經理丁某,多次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娛樂活動。丁某還涉及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4月,丁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幫點小夥伴”——張某某違規接受請託,不正當行使職務行爲的問題。2020年,高新區某國有企業發佈項目比選公告,張某某爲具體經辦人員。比選前,張某某的前同事多次向其推薦某公司,請託其幫助該公司中選。比選過程中,張某某利用作爲評委的職務便利,提高該公司主觀評分項目得分,導致該公司中選。雖然張某某本人並未因此事獲利,但其違規接受請託,不正當行使職務的行爲已違反國家法律法規。2023年7月,張某某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7、“收點小紅包”——陳某某違規收受禮品等問題。2022年,高新區某國有企業材料採購負責人陳某某在和管理服務對象對接工作的過程中,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茶葉兩盒。陳某某還涉及其他違紀問題,目前正在審查調查過程中。(成都高新區紀工委監察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