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重文涉貪聲押失敗 北檢最快18日抗告

國民黨籍臺北市議員陳重文被控圖利警用監視器業者,臺北地檢署15日聲押陳重文,臺北地方法院裁定新臺幣200萬元交保。檢察官不服北院裁定,最快明天(18日)提起抗告。

另外,媒體報導,有與陳重文同黨籍的3名議員涉入。檢方以偵查不公開爲由,不便迴應。

檢廉獲報,臺灣智慧光網承攬臺北市警察局CCTV監視錄影系統,原先的網路傳輸服務費預算爲新臺幣5.5億元,市警局後改以新合約費率換算。臺智光李姓負責人向陳重文求助,陳重文多次透過公開與書面質詢方式,施壓市警局,最後把預算調整爲5.2億餘元過關。

臺北地檢署懷疑陳重文涉嫌收受賄賂,14日指揮廉政署兵分26路搜索,並約談陳重文、李男等9名被告、5名證人,檢察官漏夜復訊後,認爲陳重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違反公司法等罪,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被告及證人交保或請回。

臺北地方法院認爲,陳重文坦承違反公司法資本不實罪犯行,但說法與證人供述、卷內事證尚有出入,有勾串證人之虞,但無羈押必要,裁定陳重文200萬元交保。

檢察官不服北院裁定,認爲陳重文有羈押必要,已着手撰寫抗告書,預計最快在明天上班日提起抗告。

臺北市議員陳重文(中)疑收賄遭檢方聲押禁見,法院裁定兩百萬元交保,昨晚步出法院時未發一語。檢方不服將提抗告。記者許正宏/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