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狂路霸搭棚架不見天!路人以爲在辦婚喪事 林世賢喊拆  

彰化市大埔路270巷道被搭起棚架。(圖/彰化公所提供,以下同)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市大埔路270巷,早經最高法院判決認定爲供公衆通行既成巷道,地主違法擅自搭建圍籬與紐澤西護欄封路」,嚴重阻礙車輛通行造成騎士受傷,市公所1月中旬強制執行拆除,未料地主故態復萌,日前另變花樣,改搭棚架,讓行經路人一度以爲巷內是在辦婚喪事,市公所並飭其於30日拆除,絕不寬貸

大埔路270巷-延平段1136之4地號土地,由於是都市計劃外,並未列入都市計劃道路徵收的範圍,但多年來一直是大埔路鄰近大埔排水溝民衆車輛通行頻繁的巷道,公所亦舖設柏油路面平整,以利來往車輛的通行與安全。

10多年前由於巷道的柏油路面曾遭破壞而引發法律訴訟,最後經最高法院判決認定,該巷道是屬於「具有公用地役關係」的公衆通行既成巷道。未料,地主最近卻在長30公尺、寬6公尺的巷道兩端,搭起圍籬並放置紐澤西護欄路障,嚴重影響通行。

市公所工務課曾加以勸導拆除未果林世賢市長立即指示業務單位完成行政程序,於1月7日公告限期於1月11日前自行拆除,但地主未理會,爲展現公權力,於是15日由林市長帶隊進行強制拆掉圍籬,並移除圍籬與紐澤西護欄路障。

未料,地主突然又於多天之前另擅自搭建棚架,雖然不影響車輛通行,但不少路過人車誤以爲是要辦理婚喪事,經過時紛紛繞道,結果卻不是這麼回事。據警方指出,地主未依規定提出申請搭棚架,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82條的規定,已於27日開出1200元至2400元的罰單,警方同時已同步行文知會公所予以拆除。

針對此案,林世賢市長29日會同縣議員李成濟、莊升漢市民代表江炳輝胡再和、延和里長王勝和,以及彰化警分局交通組長楊士漢、大埔派出所所長王英州與多名員警前往現勘,林世賢市長強調,雖然該未徵收的土地是私有地,地主如不滿未被徵收,爲爲維護其權益,可循法律途徑解決,公所尊重其權益,但不能妨害公衆通行的權利,甚至危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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