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8年 大同南路都更拆了

三重大同南路都更案昨執行拆屋,現場出動大鋼牙和怪手。(譚宇哲攝)

新北市三重區大同南路都更案官司纏訟8年,法院日前判決建商勝訴,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16日執行強制拆屋,原住戶許素華一度自鎖3樓屋內拒不遷出,遭警消人員破門帶出,最後經雙方協調淨空屋內人員、財物和1樓神尊後,怪手推倒許宅,結束長達8年爭議。

許女鎖屋內揚言自殺

許素華與聲援者昨天一早便集結在許家前高喊「釐清土地盜賣真相」、「修正住宅法保障居住權」等訴求捍衛居住權,拆屋現場一度爆發口角和推擠衝突,許素華還自鎖屋內揚言開瓦斯自殺,所幸衝突未擴大,許素華與聲援者最後無奈接受事實,配合遷出拆屋。

看着從小住到大的房子被怪手推倒,許素華忍不住嚎啕大哭,直說:「家沒了,我以後要怎麼辦?」

據瞭解,許宅位於三重區大同南路3個都更單元中的丙區,前臺北縣政府2003年以「舊屋換新屋」方案推動公辦都更,獲全體住戶同意,2005年土地因故遭法拍,由亞青建設得標,並說服住戶與其合作推動自辦都更。

堅稱土地爭議未釐清

亞青後續將土地轉賣給圓富建設,因搬遷補償金問題協商未果,圓富提告許素華佔地不還,官司纏訟長達8年。

許素華表示,自家土地所有權人原屬神明會舍人公管理人,地主過世后土地遭祭祀公會共同管理人林東卿非法變造登記爲祭祀公業舍人公,並對外抵押借款,後因無法還錢,遭債權人樺福建設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林未提出異議,導致土地遭法拍一路轉手至圓富建設。

依法院判決執行

許素華質疑,林東卿涉及僞造文書罪已於1993年經法院判決定讞,當時的三重市公所卻未即時撤銷其祭祀公業舍人公登記,導致土地遭「盜賣」,而該土地爭議尚未釐清,法院竟判決建商勝訴,「根本淪爲都更怪手!」

三重區公所表示,2008年取得內政部依縣府函覆,撤銷已核發的祭祀公業舍人公登記,但土地已被法拍,輾轉由建商取得,許素華和其他住戶因無土地所有權,在法院判決建商勝訴後,才遭強制執行拆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