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皮帶刀刺心臟 女煙毒犯在士林地檢署自殺

▲預藏皮帶刀進法院,女毒販聲押前自殺。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3歲丁姓女子毒品案今天遭警方移送士林地檢署(下圖/翻攝自士林地檢署網站)偵辦,檢方聲押她移送士林地院審理時,她藉故要上廁所,便在廁所以拿出預藏的皮帶刀插向心髒,被發現時身上大量血跡,送抵陽明醫院前已無呼吸心跳,醫院急救後宣告不治。

警方表示,23歲的丁女因毒品案移送士林地檢署,檢方訊後將她聲押,但丁女在地檢署拘留所內準備移送士林地院審理時,藉故上廁所,在廁所內拿出預藏的皮帶刀插向心髒自裁。由於丁女在警局內就疑有自殘情況,移送地檢署時,再度拿皮帶刀刺向心髒,自殺意圖明顯。

法界人士指出,目前檢警偵辦刑案,在偵查、逮人時爲取得證據及安全,搜身及搜索會比較仔細,移送到地檢署或法院時,法警通常只會再做簡單的人身搜索,若犯嫌已出現明顯自殘傾向,理應更要注意,這案子凸顯法警專業不足,亟待改進。

士林地檢署表示,警方逮捕犯嫌及移送檢審過程,警方與法警都必須按程序搜身,至於爲何丁女的皮帶刀未搜出,檢方將瞭解有無行政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