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願多掏750元 奧客與伴遊妹捷運站開打
臺北一名王姓男子在交友網站以1小時500元找來伴遊小姐,在家聊天再一起去泡湯,時間到後男子要求送點時間,但一拖就是1個半小時,伴遊小姐認爲對方硬拗,要加收750元超時費,2人因此大打出手互告對方。士林地檢署調查後認爲,2人無犯罪動機不起訴。
臺北一名41歲的王姓男子透過網站,認識23歲年輕貌美的徐小姐,徐女答應以每小時500元提供付費伴遊,王男一口氣買了6小時,雙方在9月10日凌晨3點約在王男家,先聊天看影片,天亮後再到北投溫泉公園泡溫泉。
眼看距離6小時只剩1小時,王男使出拖字訣,裝可憐說經濟不好,要女子送他一點時間,徐女同意,但沒想到一直拖到10點半還不讓她走,她認爲對方硬拗,要求加付750元超時費,王男不願意,2人在新北投捷運站上演全武行,王男還從後面強行環抱,並觸碰她的胸部,徐女憤而報警,控告對方妨害自由、強制猥褻和詐欺;王男也反告徐女搶奪他的帽子。
檢方偵訊後認爲,2人因爲起口角纔會拉扯,沒有犯罪動機,雙雙不起訴。但原本開心的出遊,最後卻因爲750元翻臉,實在很掃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