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主任散佈女師「假結婚」 還無預警解僱!判賠3萬+貼門道歉

▲補習班主任被控侵害名譽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一名被無預警解僱的英文女教師指控臺南市一間補習班的主任向學生散播她「假結婚」謠言,臺南地院判班主任應賠3萬元撫慰金,並在教室門口張貼道歉啓事7天。班主任否認指控上訴,結果維持一審判決。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該名女教師表示,班主任在去年8月向教室內數10名國中生說,「你們知道她結婚了嗎?還有婚紗照,剛結婚又離婚,現在又結婚」,「喜帖還寫說爲新人隱私,婚禮期間勿拍照,我長大迄今參加的婚禮,第一次有喜帖寫說不要拍照。」

班主任還接着說,「前年底她去英國結婚,3、4個月後又說要結婚,剛結婚又離婚,現在又結婚」,「我有朋友跟我講什麼?假結婚?爲何結個婚要這麼隱密?」

該名女教師稱班主任說她結2次婚、假結婚都不是事實,侵害名譽權,當時喜帖上就註明顧及隱私,婚禮現場不開放拍照,班主任名知情還把婚紗照給學生看,侵害隱私權肖像權,求償30萬元。

班主任則指,女教師說過要請假1周去英國結婚,之後又拿喜帖說要結婚,才推論她是結2次婚,而且是疑問句,不是故意貶抑她的名譽,婚紗照則是由其他老師拍下,班主任稱自己沒有洗出相片或刊登,只是拿出手機給學生看一下。

二審合議庭認爲,班主任的說話方式會引導聽者懷疑女教師爲假結婚,確實侵害她的名譽權,因此維持一審結果,班主任須賠償3萬撫慰金與張貼道歉啓事。此案班主任還可上訴;女教師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