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主任竟怒寄2張「女鬼」照 國小包商涉恐嚇判無罪
工作上沒喬好竟然就用「鬼」恐嚇?高雄一名戴姓男子今年(2015)3月承包了前鎮區某國小的工程,不過卻因爲施工驗收的問題,和總務主任發生口角,憤而寄了2張有拍到女鬼出現在工地的的照片給對方,吃上恐嚇官司,不過一審法官認爲,「鬼魂雖然有死亡隱喻,不過沒有和其他言詞結合,因此判無罪。」
戴男承包國小耐震工程,卻在驗收時和總務主任因進度問題發生口角,竟然就寄了2張拍到女鬼的照片給對方,意圖恐嚇,「這是朋友傳給來的,覺得心裡怪怪的,就又傳出去。」此舉卻挨告,不過判決書寫道,「法官認爲鬼魂雖然隱喻着死亡,不過照片並沒有和其他要件結合,例如詛咒別人死亡、或是殺人的手勢。」
「靈異照片雖然讓人害怕,但並沒有和其他物品結合,像是刀槍等。」判決書還說,「因此一審法官認爲,無法認定光憑照片就有恐嚇意圖,判戴男無罪。」不過全案還可以上訴,只能說臺灣民衆普遍敬畏鬼神,此舉容易引發過多聯想或爭議,多數人抱持寧可信其有的觀念,因此還是別隨意如此,以免吃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