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寶爸涉恐嚇吳釗燮「全家滅門」 法官判無罪!關鍵曝光

外交部長吳釗燮。(圖 / 中時資料照)

臺南一名張姓男子被指控,今年5月在外交部臉書粉專留下一則死亡威脅,指稱「必將外交部長吳釗燮全家滅門」。調查局追查,依據臉書帳號鎖定一名「二寶爸」張姓男子,但他辯稱,該則留言時間,當時前往國小接女兒下課,還拿出發票證明,指稱帳號是遭到盜用。張男遭限制出境,導致暑假要陪2個女兒出國遊學計劃泡湯;法官日前判決張男無罪。

根據判決書,今年5月10日傍晚6時許,外交部官方臉書粉絲專頁「臺海如發生戰事對全球經濟衝擊將比俄烏戰爭更爲嚴重」貼文下方,出現一則「必須將吳釗燮全家老小全部滅門殆盡,1個活口都不能留,以免禍害臺灣」的死亡威脅,致吳釗燮及其家人心生畏懼,認定該留言危害人身安全,已經涉嫌恐嚇危害安全罪。

5月11日, 外交部於記者會上針對此事表示譴責,同時報警處理,並加強吳釗燮自身的安全措施。案經上訴,臺南地院隨即限制張男出境,而張男也於今年5月及6月間兩度應訊、積極配合調查。另,張男爲原定暑假計劃陪伴兩名女兒前往日本留學,後於8月聲請解除出境限制,但遭法官駁回聲請。

調查局接手審理時,依據張男臉書帳號的IP位址、網頁瀏覽紀錄爲證,又如張男曾於案發後以筆電觀看「少康戰情室」發佈之「加強維安留言恐嚇吳釗燮採法律紅線?」影片,且多次查詢總統蔡英文、副總統賴清德、總統府、行政院等臉書紀錄。

對此,張男針對IP證據提出反駁,表示案發當下正前往國小接送女兒下課,隨後則到餐廳購買豬排飯及全聯飲料作爲子女晚餐,發票上的時間分別爲傍晚6時23分、傍晚6時34分,此皆有兩張發票爲佐證。

臺南地院審理時,以張男的手機基地臺位置顯示其案發時並不在家,且於當日其臉書僅有2次登入紀錄,時間分別爲上午6時52分、上午11時42分,但案發時間則發生於傍晚6時07分。

另,臺南地院也表示,張男雖曾多次查詢外交部、總統府、蔡英文、賴清德及行政院等臉書,但這些臉書既然公開則均可登入瀏覽,無法證明張男登入瀏覽,即是與本案犯罪有關,最終判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