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牀位有餅乾屑 2 受刑人互毆打爆眼球

資料照片

3年前馬姓男子在彰化監獄服刑,他不滿牀位經常出現餅乾屑,認爲是同房王姓受刑人碎屑撥到他的牀位,於是痛毆王的眼部致其右眼失明,歷審考量他犯後與被害人調解成立,依傷害致人重傷罪判刑3年8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馬與王因案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執行,2017年6月5日晚上2人因故發生爭吵,王見馬欲按報告燈先毆打馬的頭部馬男見狀不滿,將對方拉倒後,持續抱拳毆打王的頭、臉、眼部,致王右眼視網膜剝離、右眼玻璃體出血,造成右眼無光感的重傷害。

歷審審酌馬因嫌隙與王發生糾紛,不思理性處理,竟爲傷害致人重傷,且他的所爲是因犯他案在監執行期間爲之,顯見其於矯正期間,仍未知所警惕,所爲實不足取,考量他已被害人達成調解,將他判刑3年8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