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獸鋏橫行網路 民衆訴動保法執行不力

網路上仍看到商家販售捕獸鋏。(本報資料照)

農委會3月1日規定民衆禁止使用捕獸鋏、山豬吊,若違反規定將開罰1萬5千元以上、7萬5千元以下罰鍰,但屢傳出動物被捕獸鋏夾傷,議員表示,近期不斷接獲民衆通報指,網路上仍看到商家在販售捕獸鋏,經權責單位處理皆未果,要求市府能提出具體措施

議員王醒之表示,有接獲民衆陳情指網路上有商家在販售捕獸鋏、山豬吊,並撥打1999向市府反應,但因賣家販售地點位在新北市,市府皆迴應網路跨縣市販售無法立即處理,導致捕獸鋏規範上出現漏洞;王醒之說,不僅民衆沒有管道可以檢舉協助改善,地方政府也沒有處理經驗,往往只能向商家行文要求改善,或是沒有下文

王醒之說,日前林務局坦承捕獸鋏雖從中央修法但地方難以實踐,此外,網拍捕獸鋏案件太多,目前無法管制網路販售行爲,因此,希望市府能先成立平臺提供民衆檢舉,先收納意見資訊,再由中央、地方一起合作,針對網路上的商家做處置,一方面讓民衆知道有管道可以檢舉非法販售捕獸鋏業者,也能讓相關單位更清楚處理流程、解決方式

陳情民衆指出,動保法雖已明文規定禁止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捕獸鋏,但在網路上仍看到許多商家販售,盼市府能協助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