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高2周查獲獸鋏、象牙23件 獵捕保育野生動物最高罰百萬

臺北市查到保育類象牙製品3件。(圖/林務局提供)

記者許展溢/臺北報導

林務局今(17日)指出,7月起至14日爲期2周進行野生動物違法商業獵捕、販賣以及陳列、展示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的大規模稽查行動動員1474稽查人次,查訪447家山產店家,其中臺北市查到保育類象牙產製品3件,市價約34萬元,另外臺北、高雄也發現20具非法販售的獸鋏,共23件。

林務局表示,這次行動協調全國市政府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展開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的大規模稽查行動,並對全國農具店及五金行等店家,進行獸鋏販售稽查,以遏止非法獸鋏對野生動物可能造成的威脅。兩週來合計動員動員1474稽查人次,查訪447家山產、農具及五金行等店家。

▲2周共動員1474稽查人次,查訪447家山產、農具及五金行等店家。(圖/林務局提供)

林務局指出,其中臺北市動物保護處查獲違法販賣保育類象牙產製品1案,共3件製品,市價約34萬元;另於臺北及高雄,共查獲20具非法販售之獸鋏。此外,也有查獲鳥店販賣一般類野鳥及違法飼養保育類野生動物6件,違法案件都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及動物保護法移送法辦依法開罰。

林務局說明,農委會今年1月9日公告修正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新增臺灣朱雀等數種本土動物爲保育類野生動物,並調整山羌、臺灣獼猴眼鏡蛇物種保育等級爲一般類;此外,非法獸鋏的製造與販售也一直爲社會大衆所關注。因此,本次全國性稽查以野生動物非法商業獵捕、買賣,及動物保護法已明文禁止製造、販賣之獸鋏爲重點項目

底座爲象牙製品。(圖/林務局提供)

林務局提到,每年至少投入11萬人次進行山林巡護,執行拆除違法獸鋏等獵具,拆除獵具數量自100年高峰的3099件,到107年已降低至299件,顯示民衆守法及保育觀念日益提升。因獸鋏對野生動物具有高度傷害性,且易造成非目標野生動物斷肢或死亡,動物保護法已明文禁止獸鋏製造、販售、輸出入。

林務局強調,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相關規定,非基於緊急重大農害原住民傳統祭儀,以獸鋏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最重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也歡迎民衆若發現販賣獸鋏或放置獸鋏等不法行爲,可逕向所在地縣市政府1999專線或撥打林務局24小時通報專線0800-000930(您您您救山林)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