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靠房東租屋客也可買一張 免房契轉嫁風險求自保
▲北市民宅發生過一起火警,房東是以木板隔間出11間雅房。(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租屋或是借用親友家的民衆,可不可以爲住處購買「住火險、居家綜合險」呢?保險經紀人公司資深業務員說,只要投保時先告知,獲得產險公司承保即可。此外,也有產險公司針對非屋主族羣設計「住宅火災與日常生活責任保險」的保單,無須屋主同意或是提供房契,便可以上網買保險。
華瀚保險經紀人公司資深業務員李逸文表示,民衆如果不是住在自己購買的房屋,其實也是可以爲住處投保住宅火災暨地震險,或者是居家綜合保險,其要保書上填寫項目中,除了告知建築物是幾年建造之外,還有須說明該建築物爲樓高地上層共幾層樓、含公共設施的使用面積、建築物本體是鋼骨造還是鋼筋水泥造等,以及建築物的屋頂是水泥平屋頂還是瓦屋頂等。
▼租屋者現在也可以在產險公司網站上買到相關住宅火災及日常生活責任綜合保險。(圖/記者李蕙璇繪製)
新安東京海上產險副總經理兼發言人呂文泉指出,通常租屋族常見「自己因用火或用電不當而引起火災」、「日常生活行爲不慎導致第三人傷亡與財損」以及「機車不幸被火災事故波及而造成日常生活不便」等3種居家風險,因此設計出一張「住宅火災與日常生活責任保險」的1年1期保單,符合租屋契約的1年約,租借屋者可以考慮在承租借期間透過保險轉嫁風險。
呂文泉說,曾有一家租車行起火延燒波及11輛汽機車,保險便會依約給付車主一筆保險金,做爲愛車受損所需要的修復等費用。還有小偷侵入破壞門鎖、機車遭到惡意縱火受到毀損等,保險公司也會依保單條款理賠所需重新安裝的鑰匙門鎖及機車修繕費等,並擴及到配偶、子女及以永久共同生活爲目的而同居的親屬或家屬,都納入其保障範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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