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實價登錄8月1日上路 內政部:與實價課稅無關

內政部表示,不動產實價登錄8月1日正式上路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不動產實價登錄8月1日正式上路!內政部政務次長太郎28日表示,行政院覈定「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制度」,將在8月1日起施行,登錄期限30天,若逾期申報或申報不實者,將會處新臺幣3到15萬元罰鍰。

簡太郎指出,8月1日起有3種案件需申報登錄,包括地政事務所受理買賣登記申請案件、不動產仲介經紀業簽定租賃契約書的案件及不動產代銷經紀業簽有起造人或建築業委託代銷的成交案件,也就是所謂的預售屋。

簡太郎表示,實價登錄與實價課稅無關,要課稅還必須修法、提出配套措施,目前無此問題。登錄資訊有1個月申報登錄期,且需篩選資訊,估計10月纔可開始查詢成交案件房價。逾期沒有申報或是申報不實者,可處新臺幣3萬到15萬元的罰鍰,而且可以連續處罰。

簡太郎說,不動產成交案件之權利人(買方)、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者,必須在買賣案件辦理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簽訂租賃契約書後或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3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

內政部表示,不動產買賣成交案件,應由買方進行申報,但買方如有委託地政士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或雖未委託地政士辦理登記但有委由不動產經紀業居間代理成交者,則由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業者申報,買方不必申報。

爲避免有涉及炒樓的假交易登錄,內政部說,資料會經審覈,若認爲不宜揭露,就不提供查詢,以避免哄擡價格。至於申報方式,申報人可以至地政事務所填寫實價登錄申報書申報,或以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透過網際網路方式至內政部已開發完成之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系統辦理申報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