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勞動裁決過了一年 幸福球場14名杆弟至今仍未復職

桃市產總工會成員今天抗議表示,至今幸福球場14名勞工仍未給付薪資及復職。(桃市產總提供/林良齊臺北傳真)

幸福球場杆弟在2017年成立「佳福育樂事業公司企業工會」,希望爭取杆弟的僱傭關係,球場在當年11月針對14名工會成員全數停班,工會也向勞動部申請不當勞動裁決,在2018年時認定資方構成不當勞動行爲,裁決也要求資方應給付薪資並復職,桃市產總與工會成員今天抗議表示,至今14名勞工仍未給付薪資及復職。

桃產秘書長葉瑾瑜表示,新北市勞工局業經2017年認定資方違反勞資爭議處理法第8條開罰20萬,並於2018年1月19日經新北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認定構成工會成員歧視,開罰40萬,但皆遭資方以訴願,並申請停止執行,至今仍未開罰。

葉瑾瑜說,經工會向勞動部提請不當勞動行爲裁決,已於2018年5月4日判定「106年勞裁字第69號案」資方「構成不當勞動行爲」,並有救濟命令,要求資方應復職並提供薪資等,但葉瑾瑜說,資方不斷以訴訟、訴願等方式拖延,根本就是濫訴。

勞動部官員表示,因資方未遵守不當勞動裁決救濟命令,勞動部已陸續開罰3次共計45萬,呼籲資方應儘速遵守不當勞動裁決救濟命令執行,才能修復勞資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