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神」巧巧被爆染病墮胎 消息來源竟是經紀人判刑

▲「波神巧巧怒告週刊記者報導染病墮胎,沒想到消息來源竟是她的好友經紀人。(圖/資料照/翻攝自巧巧臉書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3年前「波神」巧巧被週刊爆料因染病只好墮胎,巧巧怒告週刊記者,未料偵訊期間,記者說出消息來源竟然就是她的朱姓經紀人。臺北地方法院日前依加重誹謗罪,將朱男判處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2016年5月,朱姓經紀人接獲週刊記者電話詢,查證巧巧傳出流產一事,朱男因此傳述「她懷孕期間與某小開男友性行爲,因而感染病毒,不得已將小孩拿掉」等言語,週刊記者因此依據朱男的說法,寫成報導表示「閨蜜」爆料「巧巧只好哭着同意墮胎」。

報導一出,巧巧立即在臉書上發文駁斥,並提告週刊記者,不過偵辦期間,週刊記者提出電話錄音採訪檔案證實消息來源其實就是朱姓經紀人。朱男因此遭檢方起訴。

不過朱男辯稱,他確實有接到記者詢問的電話,並講述墮胎的事情,但他沒有誹謗犯意,因他並不清楚記者會做成報導。委任律師也表示,懷孕期間發生性行爲並非無法令人接受,難認足以使一般人產生人格負面評價,且巧巧是被害人,此事也不足以讓巧巧的人格遭受貶損。

不過法官認爲,根據朱男與週刊記者通話內容,出現「所以我覺得妳真的要寫可以故意寫撻伐這個男的批評這個男的」等話語,顯見朱男與記者討論撰稿方向及撰稿方式。又週刊記者在審理期間證稱「他知道要報導這件事,不然幹嘛講這麼多。」更顯見朱男有意讓記者報導。

況且通話內容還出現「反正現在講得很坦白就是我討厭她(即指告訴人),我講的就是我們寫的重點就是我們實際上是要踩巧巧..」等言語,足見朱男確實欲透過媒體報導,毀損巧巧的名譽

法官認爲,巧巧是未婚女性,朱男向週刊記者傳述未婚懷孕、懷孕期間發生性行爲、墮胎等事,涉及個人性生活疾病等隱私,足以貶損其名譽。而朱男身爲巧巧的友人,明知巧巧爲公衆人物,反而利用媒體進行誹謗,還否認犯行,也未能與對方達成和解,因此不採信朱男的說詞,依《刑法》加重誹謗罪,判處5個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每日1000元折算,全案可上訴。

【更多新聞

胡睿兒笑嘆老婆「懷恨在心」 性侵案開庭!庭外大方近況

捐錢給洪慈庸變違反政治獻金法 民視董事挨罰10萬獲判免繳

網友慘中「三方詐騙」 一個買iPhone被騙一個帳戶被凍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