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術日新月異 天下沒白吃午餐
雖有關單位不斷宣導,但臺灣至今是仍詐騙集團的樂園,投資詐騙案件數依舊居高不下,詐騙集團看準人性貪婪,檢警就算加強宣導,卻抓也抓不完。立法院已修法將詐術適用於組織犯罪條例,使參與詐騙者的刑度來到最重7年,並強制工作3年,希望能夠有效嚇阻。
警方說,詐騙集團多以金融、電信、網路等新興科技及其管理漏洞,透過人頭帳戶及人頭電話等犯罪工具,假借各種名義誘使被害人前往自動櫃員機操作或臨櫃匯款、親自到府取款,詐騙不知情民衆的錢財。
雖然防詐騙宣導不曾間斷過,但詐騙手法日新月異,尤其看準並抓住人性弱點,通常都是以誇大的穩賺不賠、輕鬆賺進第1桶金的標語作爲號召,民衆遭誘迷惑,三兩下還是落入圈套,民衆切勿心存僥倖心態,若要投資也要有一定的知識背景,絕對別輕易相信他人的投資噱頭口號,切要再三思,天下何來白吃的午餐呢?
根據統計,最常見的詐騙方式前1名,包含第1名的假冒銀行或郵局詐財,或是假冒機關公務員詐財及假冒拍賣網家詐騙等,通常不明電話若提及「涉及刑案」、「監管帳戶」、「偵查不公開」、「子女爲人做保、欠錢,要求贖款」、「解除分期付款設定」、「警察局偵辦案件」、「法院檢察官、法官偵審案件」、「醫院掛號處通知」、「銀行帳號或個資已外泄,需要緊急凍結現有帳戶」等關鍵字,絕大多數都是詐騙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