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榔攤、傳統商店最愛違法賣 逾5成未成年輕鬆買菸
▲檳榔攤、傳統商店最愛違法賣,逾5成未成年輕鬆買菸。(圖/記者張一中攝)
國健署公佈105年商家拒售煙品予未滿18歲青少年調查結果顯示,煙品販售業者未經確認身分便賣煙的比例已由101年59.3%下降至105年45.9%,雖減幅達23%,但傳統商店、檳榔攤違法賣煙比率高達6成,連鎖便利商店也達2成以上,其中吸菸學生高達5成以上買菸未被拒絕。
爲了解各類煙品販售業者違法賣煙予未滿18歲得情形,國健署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進行調查,於105年4月至9月間針對22個縣市抽測660家煙品販賣場所,安排年滿18歲工讀生身穿制服以「喬裝測試」方式至店裡買菸,測試業者是否拒絕賣煙。
調查結果發現,105年整體違規率則爲45.9%,雖較104年整體違規率48.4%稍有改善,但進一步分析各煙品販售通路,105年違法賣煙予青少年違規率以連鎖便利商店24.5%最低,其次分別爲連鎖超市或大賣場(30.5%)、傳統商店(57.1%)、檳榔攤(60%)最高。
▲傳統商店、檳榔攤違法賣煙比率高達6成。(圖/記者黃克翔攝)
另一方面,根據105年青少年吸菸行爲調查結果分析,吸菸學生中,國中生有將近一半其煙品通常自行購買(44.8%),其中高達5成以上買菸時未被店家拒絕(54%),其最常買菸的地點爲傳統商店(49.3%);高中職生則高達72.2%是自行買菸,且67.4%買菸時未被店家拒絕者,最常買菸的地點爲四大超商(48.9%)。
爲防止兒少接觸煙品,國健署副署長遊麗惠指出,將與各地方政府衛生局,除持續全面加強各販售點稽查及輔導,並將歷年合格率較低如傳統零售業列爲跨縣市聯合稽查優先抽查的場所,也要結合社區健康營造志工資源,至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1公里範圍內的販煙場所宣導拒售煙品技巧,監督記錄違規賣煙情形。
▲學校也將積極投入菸害防制,推動校園附近商家、檳榔攤等業者加入無煙商家聯盟。(圖/記者季相儒攝)
學校方面也將積極投入校園菸害防制工作,推動無煙校園,如桃園市新明國中郭玉承校長即結合社區資源,推動校園附近商家、檳榔攤等業者加入無煙商家聯盟,一起倡議拒售煙品予未滿18歲青少年,同時也組織志工守護隊,協助巡邏校園周邊販煙熱點。
除透過上述輔導措施外,行政機關也加強稽查力度,以105年度爲例,衛生局稽查煙品販賣場所共計33餘萬次,違法供應煙品予未滿18歲者計502件,罰鍰新臺幣447餘萬元。遊麗惠提醒,菸害防制法第13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煙品予未滿18歲者,違者最高可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未來將會同教育部及地方政府,結合社區志工、民間團體共同監督,加強稽查。
▲國健署強調,將加強稽查違法賣煙給未滿18歲學童的業者。(圖/記者趙於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