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公設用途沒告知住戶…新北議員批市府忽略民眾權益

新北市議員彭佳芸接獲多個陳情,民衆購買的預售屋要交屋時,才發現公益空間用途與當初簽約時不同,或是面積縮減,竟是市府單方面變更,沒跟民衆溝通。圖/彭佳芸提供

新北用地不足,近年改爲利用新建案公益捐贈空間,作爲公共設施空間使用,但新北市議員彭佳芸接獲多個陳情,民衆購買的預售屋要交屋時,才發現公益空間用途與當初簽約時不同,或是面積縮減,竟是市府單方面變更,沒跟民衆溝通。新北市財政局表示,民衆如有相關意見,未來會納入評估且妥善規畫。

彭佳芸指出,位在三重中正北路的某社區,2017年覈定公益空間作爲市府辦公廳舍使用,即將交屋時,民衆才發現被市府悄悄變更爲活動中心;重新路五段某社區在預售時,原本覈定有3層樓公益圖書館,但市府卻打算縮減爲2層。這對投入積蓄買屋的民衆來說,權益嚴重被影響,且類似案例在三蘆地區就有7處。

彭佳芸認爲,市府透過公開程序覈定的公益空間用途,僅透過財政局公有空間調配機制變更,過程不需要民衆參與,只憑兩隻公文在市府內部往返,就可以擅自變更用途,不用跟民衆告知,完全忽略住戶的權益,也打臉城鄉局當初的審覈。

彭佳芸要求,新北市政府未來透過「新北市公有建物供需調配精進方案實施計劃」,未來要變更公益空間使用目的時,如該棟建物有其他所有權人,必須先邀集該建物其他區分所有權人取得共識,如預售契約上有載明公益空間用途,也應該協助辦理換約,保障市民權益。

財政局長陳榮貴表示,民間都更案從審查到興建完成多須3年以上,捐贈公益設施的用途,受贈機關會配合市政需求滾動檢討,這些空間也都是提供民衆使用,市府都會以民衆最大權益爲優先考量,讓使用效益最大化。如民衆對公益空間用途提出意見,未來都會納入評估並妥予規畫,並以不影響社區安寧性之相關用途爲優先考量。

重新路五段某社區在預售時,原本覈定有3層樓公益圖書館,但市府卻打算縮減爲2層。記者江婉儀/攝影

重新路五段某社區在預售時,原本覈定有3層樓公益圖書館,但市府卻打算縮減爲2層。記者江婉儀/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