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碎石亂飛、怪手沒防護 議員批中市府忽視工安

臺中市議員林祈烽今天呼籲市府重視工安。(林祈烽辦公室提供/張亦惠臺中傳真)

市議員林祈烽和施志昌今日在都建水業務質詢時指出,市府委外單位在馬路旁施工時,噴濺的碎石輕則造成車子損傷,嚴重則可能讓騎士受傷,還有怪手停在拆屋工地土坡上,沒有任何防護,呼籲市府重視工安。都發局長黃文彬則表示,已要求積極落實防護,若再有相關違規案件,市府將立即勒令停工並要求限期改善。

林祈烽播放影片指出,一部怪手就停在拆屋工地的上方,具內沒有操作的駕駛,萬一下方土石松動,怪手滑落到大馬路上,或因地震、下豪雨怪手翻到路邊發生公安意外時,責任該由誰來負擔?更質疑市府,在馬路旁的工地施工,是否有規範一定要做安全圍籬?有沒有更好的防護方法?

林祈烽說,怪手在工地上方施工,土石一定現場飛噴,如果路過的行人或汽機車遭石子噴到,是不是會釀成交通意外?這種工地現場爲什麼上方沒有圍籬?市府主管機關有沒有在管理?

林祈烽強調,他不是針對特定業者,也不是要找業者麻煩,而是希望都發局應清查全市的工地現場,特別是這種拆屋工地,上方一定要做好安全圍籬或防護網,不能讓施工造成的土石噴飛,造成任何的公安意外。

都發局長黃文彬指出,最近都更違老案多,若遇需拆除的舊有建築物,都發局已加強要求該類案件應依「建築物拆除施工規範」,確實落實防護措施,避免粉塵外溢,若再有相關違規案件,市府將立即勒令停工並要求限期改善,以確保公共安全。

都發局表示,關於青海路、黎明路口建案,經查基地內原有建築物已於8月20日拆除完成;另經都發局8月29日查處比對,該拆除工程現場照片未符合施工計劃,已依臺中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49條擅自變更第27條第1項規定的施工計劃書,在當日發函裁處承造人9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