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圈暴跌 金管會示警3風險 公佈8家業者列管洗防

金管會對虛擬資產示警

加密貨幣18日瀰漫腥風血雨,比特幣15分鐘內閃崩8千美元,以太幣、瑞波幣、Stellar全線暴跌,金管會提出三大示警。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20日指出,近期比特幣等虛擬資產的價格波動劇烈,藉由區塊鏈、虛擬資產進行吸金詐騙案件報導時有所聞,投資人宜謹慎評估

金管會的三大示警,一是央行與金管會在2013年已將比特幣定位爲具有高度投機性數位「虛擬商品」,而非貨幣,與國際的看法一致。二是除了「具證券性質之虛擬通貨」(STO)爲證券交易法所稱有價證券,應遵循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其他像比特幣或類似性質的虛擬資產,都不是金管會覈准發行的金融商品,也不是貨幣;目前也尚無業者提出申請。三是虛擬資產價格波動大,投資風險高,在從事交易前,務必充分了解其運作模式,審慎評估風險,避免遭受詐騙或投資損失致生權益受損。

林志吉指出,有關虛擬資產(虛擬通貨)洗錢防制部分,依其性質可分爲STO、比特幣等虛擬資產。金管會已要求經營STO業務平臺業者須取得證券自營商執照,並符合證券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AML/CFT)規定。

目前國內被列入防洗錢虛擬貨幣交易平臺業者共有八家,若有違反洗防法將有50~1千萬元的罰鍰。八家虛擬資產交易平臺業者包括王牌數位創新(Ace)、英屬維京羣島商幣科技(BitoPro)、現代財富科技(Maicoin)、思偉達創新科技(StarBit)、塞席爾共識科技(Joyso)、京侖科技訊息(Statecraft)、亞太易安特科技(BitAsset)、數寶(Subo)。

林志吉說,比特幣等虛擬資產雖然並非法償貨幣,也非主管機關覈准銷售的金融商品,但考量其洗錢風險,洗防法已將「虛擬通貨平臺及交易業務事業」納入洗錢防制範疇,目前納入洗錢防制列管的八家虛擬資產交易平臺業者應進行確認客戶身分紀錄保存及可疑交易申報等防制洗錢措施,其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也將由金管會基於洗錢防制管理目的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