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外勞薪資早該脫勾

Joss

廣播聽到一則不會有人注意的新聞。大意是沙國勞工部和菲國敲定最後協定,確保雙方權益後,恢復前述措施,也就是沙國同意菲傭每月最低工資400美元。那麼富有的沙烏地阿拉伯外勞薪資竟然只有400美元,臺幣不到12000!新加坡香港也都是本外勞薪資脫勾,GDP比臺灣多得多,有因此減損本勞薪資嗎?我家用外勞看護十幾年。每個月外勞支出成本至少25K(薪資, 假日加班, 安定基金, ...)。有人會說可申請喘息照護阿!我非低收入戶還是要付費,來又不能幫我抓屎抓尿,還是要我自己動手。且臥病老人花費是一般人的好幾倍。

外勞來一次做滿回國可在鬧區買好幾間房子。而我每個月要付外勞,再加上基本生活費,會剩什麼積蓄?那麼多年來省吃儉用不敢有額外的支出。外勞薪資不脫勾只是慢慢侵蝕臺灣經濟,可算算44萬外勞每年匯出多少錢。但爲何要高出國際行情那麼多?薪資脫勾不是歧視外勞,而是國際市場供需對外勞慷慨講人權,而我的人權呢?用外勞不是罪惡,本是互利互惠,彌補本地勞工不想做的空間。用本勞呢?兩倍薪資也不見得有人想做,且白天而已。有誰願意要抓屎抓尿?

也有人會說送安養院呀。安養院不會較便宜(沒高額稅收,長照法就是空談),要先狠下心來,送去前要先準備後事。因爲就算沒施虐或任何不周,很容易集體感染。且沒親人在旁,失智惡化很快,就等收屍吧!愛說風涼話的人家裡就不要出現長期臥病的人。外勞幾乎將所得匯出,不可能在國內消費。錢沒留在國內消費就不能助經濟成長,當然薪資不會成長。如此惡性循環,臺灣的經濟就是如此慢慢失血。既然是外勞就不應違反國際市場的價格彈性,合理的薪資是互惠,幫助僱主減輕負擔提升生活或工作品質,而不是傾向一方。外勞脫勾,少一點外匯流出,就以國人百分之三十的儲蓄率,其他的去投資或多一點額外消費改善一點生活品質。經濟學上的乘數效果就可抵得上基本工資調漲,可以簡單估算得出來。當然如同王如玄資方到底想壓低多少勞工薪資? 資方很可能非常貪婪故意刁難招募不到勞工,無所控管引進外勞會讓臺灣勞工失去工作機會。 但這是技術面問題,如何分級類型限制、加徵高低差異就業安定費(就算沒降總成本好歹錢留在國內),或逼迫產業升級、還是統一招募、嚴格取締....等,這是政府及公務員職責。引進外勞沒那麼可怕,臺灣有些工作就是難以招募到勞工,卻又不可缺無法外移。問題在怎麼分級限制與產業政策如何,經濟學的模型上各種因素要怎麼去拿捏分寸。不是單純勞工及人權政策,或怎麼賺錢那麼簡單。(歷年來的財經首長的經濟學都該重修吧?)有人說要限制外勞總數?只是肥了取巧且鑽漏洞的資方,削減了真正需要外勞的人。

我家曾發生外勞剛來一個月就逃跑。那些人權團體就會說,若僱主對外勞好怎麼會逃?逃跑後還有人打電話來找她,還說她自己說太太對她很好怎麼會跑?

要再申請非常嚴苛。除非找回來,我又不能上腳鐐(還有在機場就跑,沒見到人責任還是算僱主);或巴氏量表零分纔有第二個名額(注:現在放寬了,巴氏量表現在好像改爲負面表列,愈有資格分數愈高)。巴氏量表零分就是幾乎植物人程度。醫師怕事,因嘴巴還能動(都要人喂,怎能算自己進食?)所以不準。後來才發覺當時陳菊限制外勞總數,怕資方去大陸,放寬外勞非3K產業,最後那些工廠還是走了。需要看護的家庭不是財團也沒組織只能被嚴格的條件限制。早已不是秘密了,有不少把外勞名額賣出來獲利。還記得高捷外勞事件,怎麼會有那麼多外勞?雖然不是很想提往事,但還有那麼多家庭仍要承受這些壓力,卻沒多少人瞭解。

●作者Joss,北市,大畢,服務業。本文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