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消防員爲績效 詐領住警器245組遭聲押

北檢(陳志賢攝)

北市消防局八德分隊消防員範峻恩,爲爭取績效,在辦理民衆申請住宅火災警報器補助時,以大批人頭僞填申報書、領用表後,1年內詐取245具火災警報器,估計價值約5萬多元,涉嫌貪污、僞造文書罪。臺北地檢署今指揮廉政署搜索範員住處辦公室4處地點,並約談範員到案,檢察官復訊後,深夜以範員涉犯貪污重罪,有串滅證之虞,聲請羈押禁見。

廉政署獲報,北市消防局第三救災救護大隊松山中隊八德分隊隊員範峻恩,負責轄區各類場所消防設備安全檢查事務

範員在2018至2019年間,利用消防局積極推動民衆申請補助住警器機會,明知申請補助有一定資格,卻疑以大批不知情民衆當人頭後,僞填大量申請書,明知部分民衆不符資格,即以不實補助資料製作不實審查表、領用書後,經消防局逐層籤核,事後範員獲取245組住警器,價值爲5萬多元。

事後消防局發現,範員坦承爲了積效,詐領的245組住警器則分給路人或民衆,消防局將範員記大過,並調職中山中隊圓山分隊,並將範員移送廉政署偵辦。

廉政署報請北檢檢察官鍾維翰指揮偵辦,檢廉認爲,範員涉嫌《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刑法》僞造文書罪,今兵分4路搜索範員2處住處、八德分隊、圓山分隊辦公室,並約談範員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