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衛生局抽驗水產品 澎湖活石蟹鎘含量超標遭下架

生鮮產品中的「活石蟹」被驗出含有重金屬鎘1ppm。(北市府提供)

臺北市衛生局3月執行水產品第1波抽驗專案場所選擇餐飲業傳統市場、超市等販售店家,共計抽驗25件,其中有件來自澎湖縣的「活石蟹」被驗出重金屬鎘1ppm,不符規定,若店家未限期改善,依法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業者也必須隨即下架不得販售。

本次共計抽驗25件生鮮水產品,包含7件魚類、5件貝類、8件蝦類及5件蟹類檢驗動物用藥多重殘留、孔雀綠及重金屬(鎘、鉛、甲基汞)等,檢驗結果中有件「活石蟹」被驗出含有重金屬鎘1ppm,不符標準0.5mg/kg以下,違法食品污染物質毒素衛生標準」規定。

衛生局表示,此商品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並依第52條第1項第2款規定應予沒入銷燬及依第48條第8款規定限期改正,若未改正將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也要求業者即刻將產品下架不得販售,由於產品來自澎湖,已移請澎湖縣衛生局查處。

衛生局指出,我國已針對水產品訂有鎘、鉛、甲基汞等重金屬限量標準,凡符合標準的水產品都可安心食用,同時建議販售業者向大盤供應商索取檢驗報告,也籲消費大衆購買水產品時應選擇具生產履歷或信譽良好的業者,避免吃下來路不明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