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務車違規3年逾3千件 警察局包1811件居冠!

陳建銘直指,北市府3年半有3千多件違規警察局佔1811件。(圖/記者楊佳穎攝)

記者楊佳穎/臺北報導

臺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展現「酷吏作風,下令警察單位嚴格取締違停,不過,臺北市議員陳建銘29日召開記者會,直指101到104年4月市府公務車違規、應裁案件數高達3172件,尤其是警察局一邊開單、一邊違規,案件數高達1811件居首

陳建銘表示,市府公務汽、機車約有9831輛,101至104年4月底,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案件總計3772件,扣除執行緊急勤務狀況,還有3172件;其中,以警察局1811件居首,光是違規停車、超速和闖紅燈,就高達1690件,身爲執法人員卻帶頭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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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副市長周麗芳辦公室專門委員林得銓表示,同仁執行緊急公務造成違規,可以申請要求銷單,而針對不應該出現的違規行爲,市府往後也會要求各單位建立SOP,違規同仁接受交通規定開罰外,還必須接受額外懲處,防止類似狀況再發生。

交通大隊副大隊長金城則說,警局公務車部分,執行緊急勤務時鳴警笛示警,可事後銷單,一般勤務也可憑藉相關資料認定撤銷罰單;警局共有6031輛公務車,白天平均700臺、夜間500至600臺執行勤務,使用頻率相對較高,因此違規數較多,會秉持一貫立場從嚴要求同仁在執行勤務時遵守規定。

警察局後勤股長林永鬆也表示,警局公務車若不是因執行公務違規,由違規同仁自行繳納罰鍰,而警察局除了利用各種集會加強宣導外,也會研擬相關行政處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