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工地酒測」上路!工人喝酒若致職災 最高可罰僱主30萬元

▲許多工人爲了提神,在工地現場飲用酒精飲品,卻也增加職業災害發生率。(圖/北市勞動局提供)

記者袁茵臺北報導

臺灣許多民衆喜歡在職場上飲用提神飲品提高工作效率,其中營造勞工飲用酒精性飲料風氣更爲盛行,卻也增加職業災害發生率,臺北市勞動局表示,將要加強勞檢工地酒測,僱主若未禁止勞工在工作前或工作時飲酒,導致在高架作業時發生職業災害,可依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及「高架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規定依法處3萬至30萬元罰鍰。

營造工地險象環生,卻常見有許多工人爲了提神,在現場飲用酒精性飲品,增加職業災害發生率。根據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調查統計,習慣飲用酒精含量0.5%以上提神飲料者,每年職業傷害發生率爲一般勞工的1.8倍。

臺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指出,有些業者爲躲避勞檢查緝,自行將啤酒鋁罐加工黏上果汁茶品的包裝貼紙,藥酒則改以塑膠瓶盛裝販售意圖躲避檢查。

針對營造業勞工在工作前或工作期間飲酒,陳信瑜表示,勞動檢查處將針對工區設有福利社販賣部,或經常被查出現場屢次有酒精性引瞟的工地,以及遭檢舉、媒體報導有勞工飲用酒精性飲品者,將優先勞檢,並透過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加強工地宣導

陳信瑜提醒,勞工應避免在工作前及工作中飲酒,尤其是需要高度注意力平衡力的高架作業,還有容易發生墜落等的危險作業,更不能飲酒;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及「高架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規定,酒醉或酒醉之虞者,僱主不得使他們從事高架作業。

陳信瑜直言,僱主若未嚴格禁止勞工在工作前、中飲酒,未善盡指揮監督責任經酒測含有酒精性反應且從事高架作業致發生職業災害者,僱主將依法被處以3萬至3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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