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52歲工人高樓墜落身亡 勞動局抓1違法:最高可罰30萬元

北市工安意外!40歲工人「高樓墜落3F」,無生命跡象送醫。(記者葉庭欣翻攝)

臺北市大安區一處工地今日上午10時許發生工安意外,1名52歲羅姓石材修補廠商員工在工地6樓施工架上從事石材填縫作業時,不慎墜落至3樓遮斷板,經送醫急救,仍於中午12時30分不治身亡。臺北市勞動局今表示,施工單位未依法設置防護措施已違法,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並已要求現場立即停工。

臺北市大安區濟南路三段一處新建工地,今日上午10時30分發生一起墜樓意外,1名男姓工人在施工作業時不慎從6樓跌落3樓,造成頭部外傷,同事發現後趕緊報警,救護人員到場時,男子已無生命跡象,送往臺大醫院搶救中,詳細事發經過及原因,仍待相關單位進一步調查釐清。

臺北市勞動局勞動檢查處長樑蒼淇指出,派員到場勞檢發現,勞工在6樓施工架上從事石材填縫等高處作業,有墜落的高度危險,施工單位卻未依法設置護欄或安全網等防護設施,已違反「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及《職業安全衛生法》,已先勒令現場停工並配合調查,且在改善計劃未送勞檢處審查合格前,不得復工,否則將移送地檢署偵辦。

樑蒼淇指出,至於僱主未做好安全防護設備以致勞工墜落死亡,未來如經調查屬實,將追究僱主及現場相關人員刑事責任,若不起訴或緩起訴,最高將處30萬元罰鍰。

臺北市勞動局長高寶華表示,墜落職災死亡比例高達6成,尤其臺北市連續2天發生2起墜落死亡職業災害,僱主絕對不能輕忽勞工作業時面臨開口墜落的危險。

高寶華呼籲,僱主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的開口作業,務必要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施,如現場無法設置時,也要使勞工確實鉤掛安全帶,以免勞工發生墜落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