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年底拿回劍潭活動中心 樑文傑:可蓋公營住宅

▲北市府宣佈,劍潭青年活動中心約期滿後,將不再與救國團續約。(圖/翻攝自GoogleMap)

政治中心/臺北報導

臺北市政府將劍潭青年活動中心租給救國團,但因租金不符土地價值,引發外界批評「賤租」;北市府昨天宣佈,年底租約期滿後,將不再與救國團續約。對此,臺北市議員樑文傑表示,總算有個定案,市府有些人原先只想調高租金就好,「租金多少根本不是重點恢復原狀還回來就對了」,回收後可拿來蓋公營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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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昨天搬出雙方契約第15條規定「政府因舉辦公共事業需要或公務需要或實施都市計劃甲方得隨時終止契約,乙方不得向甲方請求任何賠償或補償」,以及第16條「本契約使用期限屆滿後,除已續約者外,契約關係即行消滅,乙方應於屆滿當日將土地點交返還甲方...前項情形,乙方應將土地回覆原狀交還甲方...」。因此,北市府以「公共利益」終止契約,依法有據,救國團不得提出任何賠償或補償。

對此,樑文傑指出,鍥而不捨追了4年,總算有個定案,市府某些人本來只是要調高租金就好,但這和其他BOT案不同,「其他案子是市府自願簽定的,救國團卻是當年靠一紙公文強行撥用的,租金多少根本不是重點,恢復原狀還回來就對了」;樑還說,自己的想法是回收後可拿來蓋公營住宅,但可以再討論。

▼樑文傑認爲,劍潭青年活動中心可以拿來蓋公營住宅。(圖/翻攝自樑文傑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