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創先例以「用水資料」追房屋稅 議員痛批搶錢
報稅季臺北市政府搶稅大作戰?議員王欣儀踢爆,北市稅捐處清查全市自用住宅106年7到12月用水,查獲一萬三千多戶用水量0度,以此爲依據認定爲「沒有居住事實」,對屋主開徵2.4%的房屋稅,預估可爲市庫帶來超過1億元以上的稅收。王欣儀質疑,市政府擅自透過房屋沒有用水資料認定沒有居住事實,「這樣符合正義?如果民衆提起告訴或是釋憲市府站得住腳?」
北市府2月宣佈,將透過水電資料調查全市適用自用住宅稅1.2%的房屋,若發現幾乎閒置,那麼今年5月將會改課非自用住宅稅2.4%或3.6%。
王欣儀接獲陳情指出,陳情人呂先生存了點積蓄購買一間40年的老房,因沒多餘的金錢裝修廁所、衛浴,加上平日在桃園上班,爲了省錢而留宿公司,假日就到祖母家照顧腦中風的祖母,一週回家次數頂多2次,每次回家都倒頭就睡,實際用水度數當然是「0」。另一陳情人姚先生則表示,之前因爲生病而搬去和子女同住,方便子女就近照顧,所以去年的7月到12月間,原來居住的房子沒有用水,在收到市府發的調高房屋稅率函後,當場傻眼。
王欣儀指出,依稅法及財政部相關認定標準僅規定,自住用房屋稅率爲1.2%,且自住使用房屋必須供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但市府現今卻擅自認定因房屋無用水資料,與一般實際居住事實未合,而更改房屋稅率,「這是否符合課稅正義?」
對此,財政局長陳志銘迴應,查覈這件事情稅捐處每年都在做,且不是隻有查水的事,包括有有申請住宅補貼,有查到的都會一律要求更改,「租稅公平是我們的原則」;至於議員質詢內容,他表示,民衆只要提出一個居住事實即可,稅捐處會從寬認定。
陳志銘舉例,只要房子不要空空的什麼都沒有,「你進去沒有裝燈、沒有裝電,睡地板,這樣真的說不過去,你只要裡面有傢俱家電,基本上稅捐處就從寬認定」;只要民衆提出異議來申訴,就會派員到現場視察,更改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