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查辦黃世銘泄密 特偵組:廣大興案有前例

▲「我的」特偵組,黃世銘把特偵組當工具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關說疑雲發酵,臺北地檢署10日指出,多人近日告發檢察總長黃世銘等人涉犯泄密等罪,案件均發交主任檢察官張介欽依法偵辦。特偵組表示,因關說案層級爲立法院長等人,對國家社會影響重大,檢察總長才向總統報告,沒有違反偵查不公開。

特偵組6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時任法務部長曾勇夫、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涉接受立法院長王金平關說,違法指示檢察官就立委柯建銘被控背信案不要上訴,讓柯建銘無罪定讞。特偵組認定曾、陳沒有刑責,有行政責任,分別函送監察院及送行政評鑑。

►黃世銘5分鐘講3次「最大關說醜聞」。

各界質疑,特偵組在9月5日纔對關說案偵查終結「簽結」,檢察總長黃世銘卻在8月31日晚間向總統報告這起關說案,疑違反偵查不公開。

臺北地檢署指出,9月7日當天檢方受理民衆告發,再加上9日也有人告發,全案交由檢肅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張介欽偵辦,近日是否向特偵組調卷或傳喚黃世銘等均「依法偵辦」。

特偵組則說,依檢察、警察暨調查機關偵查刑事案件新聞處理注意要點意旨,對於社會治安有重大影響或重大經濟民生犯罪的案件於偵查終結前,尚且允許偵查機關適時對外適度發佈新聞,更何況此這次的「重大司法風紀事件」涉案層級爲立法院長及行政院部會首長,對國家社會影響重大。

特偵組表示,黃世銘在案件偵查終結前,認定全案牽扯的高等法院法官貪污案及立委柯建銘關說假釋案無關,且純屬行政不法的關說事證,向總統提出報告,明顯沒有違反偵查不公開。

特偵組說,法務部之前就「廣大興28號」漁船漁民菲律賓公務射殺事件,爲維護公共利益,認有必要,也由發言人先後2次就屏東地檢署檢察官在今年8月17日偵查終結前的同年5月10日、5月19日向外界公開說明,揭示相關偵查中的重要關鍵證據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