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夾202號房抓姦!他隔壁聽妻、小王叫忍8小時 妻:幫打手槍叫牀

法官表示,兩人同宿的房間牀單發現混合兩人的DNA。(圖/示意照/CFP)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高雄市一名連姓男子發現邱姓妻子呂姓小王開房間,他找來朋友租下妻子兩旁的房間,聽到兩人的激情聲,忍下心中憤怒,守株待兔8小時抓姦。但邱女否認兩人有發生關係,強調她僅動手動口,「我只是幫他打手槍,他要求想聽叫牀聲幫他完事。」但二審法官不採信兩人的辯詞,判賠連50萬元精神撫慰金

判決指出,連男指控,2015年10月1日凌晨1時許,妻子和她的同事呂男住進汽車旅館的202號房,並於凌晨1時許至上午9時期間,在房間內嘿咻,「我跟我朋友各租了該汽車旅館的房間,把202號房夾在中間,我朋友叫我在房間等消息,我在隔壁有聽到被告兩人做愛的聲音,就是叫的聲音。」

連男說,第二天早上,等妻子和小王用完早餐回到202房,趁他們開門時一起進入並報案。他認爲,兩人的行爲讓他精神受極大痛苦,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200萬元;另外,委託徵信社調查花費66萬元,應連帶賠償此筆費用,共求償266萬元。

綠帽男聽到妻子和小王的叫牀聲,他忍住心中的憤怒,等了8小時抓姦。(圖/示意照/記者許力方攝)

邱女否認和呂男發生性行爲,她辯稱,和呂爲處理與其他人的投資糾紛,當晚才投宿汽車旅館,但她身上沒錢才和呂住同一間,並應對方要求幫忙打手槍,且發出呻吟聲。呂男也否認兩人有嘿咻,他辯稱,只是看完A片後,慾火難耐,要求邱幫他打手槍而已,且連請求精神慰撫的金額過高。刑事部分,邱女被判4月徒刑、呂男被判3月確定,都可易科罰金

高雄分院法官表示,兩人同宿的房間牀單發現混合兩人的DNA,且若像被告所說並未發生性行爲,邱僅應呂要求幫打手槍,並因而配合發出性行爲叫聲,實有違一般經驗法則,所辯有違常理,難予採信;且呂在警訊時自承投宿期間,有和邱發生一次性行爲,因此判兩人賠5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