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消費者權益就是保護消費意願(縱橫)
田聞之
前不久,《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公佈,全面加大對消費者安全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安寧權、個人信息等的保護力度,重點在細化經營者義務、強化國家保護、完善爭議解決等方面作出一系列規定。
近年來,12315服務深入人心,嚴重消費侵權事件持續減少。但與此同時,網購“大數據殺熟”、直播帶貨“以次充好”、會員付費形如“套娃”、APP“用戶協議”說變就變、個人隱私泄露等問題令人防不勝防。這些問題不僅直接損害消費者個體的利益,更有損整個社會的消費信心。
消費首先是一種意願。隨着消費者的需求愈發多元、消費水平水漲船高,決定大家“買不買”的,不再僅是家裡“有沒有”,消費者更加註重商品質量、品牌美譽度以及購物體驗。因此,消費者權益能否得到保障,關乎整個市場秩序和未來發展前景。
細看《條例》,問題導向十分鮮明。比如,將消費投訴信息公示上升爲法定義務,讓廣大消費者成爲監督力量,就是對消費領域信用體系的創新。依託新技術新理念,時時把消費者權益放在前頭,與時俱進構築強而有效的監管堤壩,才能讓大家買得放心、買得開心。形成經營者守法、行業自律、消費者參與、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相結合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共同治理體系,讓誠信成爲市場底色、公平成爲消費基石,最終將惠及活躍在市場上的所有經營主體。
數據顯示,2023年我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47.15萬億元,同比增長7.2%。最終消費支出對經濟增長貢獻率達82.5%,拉動經濟增長4.3個百分點。我國擁有世界上規模最大的中等收入羣體,是全球最具成長性的消費市場,擴大內需也是以自身穩定性應對外部風險挑戰的必然選擇。聚焦問題,解除消費者的後顧之憂,充分釋放內需潛力,方能做好暢通經濟循環、帶動經濟增長的大文章。
信心來自於個體,潛能發軔於意願。從老百姓關心的事做起,切實優化消費環境,千家萬戶“買買買”匯聚而成的熱潮,將轉化成源源不斷的動力,推動中國經濟行穩致遠。
(摘編自《北京日報》)
《 人民日報 》( 2024年04月19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