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無套大戰高中女101次 色男「流產完也要做」下場出爐

男子與高二少女交往期間發生性行爲達101次,且每次都沒有使用保險套,導致對方意外懷孕,而女子做完人工流產後不到2周,她又被男子猴急要求再次上牀。(資料照)

基隆1名23歲男子去年認識1名高二少女小芳(化名),2人交往期間發生性行爲達101次,且每次都沒有使用保險套,導致小芳今年2月意外懷孕,而做完人工流產後不到2周,她又被男子猴急要求再次上牀,就連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2人仍私下相約發生關係;法院最後依與未成年女子性交罪將他判刑10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就讀高一的小芳在去年8月認識1名23歲男子,2人交往後,竟前前後後發生關係101次,每次都沒有使用避孕措施,導致今年2月時她意外懷孕,向母親坦承此事後至婦產科診所進行藥物流產手術,但她之後仍持續與男子來往,更在流產後2周,在對方的要求下再度發生關係。

小芳的母親事後得知此事氣炸,堅持要對男子提告性侵,而當初婦產科診所也依法通報社會局介入,而此案進入司法調查階段時,小芳與男子仍繼續私下來往,甚至不斷髮生關係,2人的交往關係一直到3月4日;而男子後來坦承犯行,並承諾會賠償小方家庭一定金額,但卻從未履行。

法官認爲,該男子已是成年人,明知小芳未滿16歲,仍不斷要求發生性關係,漠視對方身心健全發展,主觀惡性不輕,但審酌他都是經過對方同意,未有強制逼迫手段,未造成小芳心理傷害,依101個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10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