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傳說對決」角色換裸照!男大生誘少女自拍下場出爐

一名男大生就讀中部某大學以兌換遊戲角色造型爲由,誘騙少女拍攝穿僅着內衣褲的影像,少女告知家人報警。基隆地院判男大生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徐佑升攝)

一名大二男學生就讀中部某大學,在手機遊戲「傳說對決」結識一名未成年少女,竟以兌換遊戲角色造型爲由,誘騙少女拍攝穿僅着內衣褲的影像,一次不夠還威脅要再拍,否則他要外流影像,少女相當害怕告知家人,家人氣炸報警。基隆地院依該男大生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向公庫支付20萬元。

判決書指出,就讀中部某大學二年級的男大生,在手機遊戲「傳說對決」結識一名少女,且明知少女未滿12歲,竟引誘少女自行拍攝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的影像。男大生在宿舍內,使用手機連結遊戲及社羣軟體IG,傳送訊息引誘少女,若傳送僅穿着內衣褲的5分鐘擺拍影片,可兌換遊戲角色造型。

判決書說,少女爲取得遊戲角色造型而受騙,以手機拍攝自身僅穿着內衣褲並擺弄姿勢的影像後,再將傳送至男大學指定的網路空間,並將該網路空間的密碼傳送男大生,讓男大生取得私密影像。

沒想到,男大生又再度以價錢較高的其他角色造型引誘少女再拍攝,但少女覺得不妥拒絕後,男大學竟出言恫嚇,嗆少女如果不拍,就外流第一次的影響出去,還說「我已經把你朋友都截圖,照我的意思拍,只要你拍我就不外流,就說看你表現。」少女心生害怕才告知家人,家人報警查獲男子到案,並經基隆地檢署偵查起訴。

法官審理後,認定男大生年僅19歲,但爲滿足自己私慾,罔顧兒童人格的健全發展及心靈感受,引誘並脅迫兒童自行拍攝與性相關影像,相當不該;而後男大生因坦承犯行且積極與被害人少女尋求和解,被害人及家人表示同意原諒被告,判刑2年,最終給予緩刑,讓男大生有改過自新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