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M顯示「偵測鈔券放入異常」 他撬開吐鈔口驚見4.4萬...直接入袋

▲ 強撬ATM吐鈔卡口撿44000元,強摘的瓜不甜很苦判罰8000。(圖/意圖與本案無關/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錢不能亂撿,尤其是在ATM吐鈔口,一定會被抓到!2019年6月16日基隆市陳姓男子21時30分許,將4萬4000元以無折存款方式,在ATM操作存入自己的銀行帳戶,不料ATM故障出現異常,吐鈔口卡住,他的錢未存入也無法取出;事後隔日凌晨李姓男子發覺,竟將吐鈔口強行撬開,將錢取出,據爲己有;後經警方循線查出是李男侵佔,將他移送基隆地檢署法辦,經起訴交簡易法庭審判

簡易庭法官審判時指出,陳男錢被卡住時,曾連繫銀行客服人員,客服人員表示,機器故障無法遠端排除 將於隔日再協助處理,陳男數次努力未能打開吐鈔卡口,未能取回4萬4000元,只好以手機拍下ATM熒幕顯示藍色畫面及「偵測鈔券放入異常請取回後再放入一次」等白色文字存證,而離開現場

隔日凌晨3 時17分許,李男至該ATM附近,發現顯示「偵測鈔券放入異常請取回後再放入一次」於是強撬開吐鈔口,發現4萬4000元還在吐鈔口中,乃將錢取出據爲己有。

經調閱該銀行當晚ATM值班操作日誌,顯示6月16日晚間10時14分許出現障礙、隔日凌晨3 時17分許障礙排除,也和陳男存款失敗錢被卡住,及李男拿走錢的時間相符,認定李男取走的錢是陳男存款失敗卡在吐鈔口的錢無誤;也與李男拿取ATM吐鈔口鈔票時之熒幕畫面吻合。

李男拿走4萬4000元后,經警方調閱相關監視畫面,比對過濾出李男,7月28日通知前往派出所製作筆錄,期間長達1個多月,李男都未把錢拿給銀行或報案,顯然爲自己不法所有意圖甚明無意歸還4萬4000元。

李男雖辯稱,他將錢放入繳扣帳單信封袋內,再放入機車車廂內,因爲上班太忙忘記拿到銀行歸還,直到警察通知纔想起來云云,顯與事實不符案涉侵佔。。

基隆地方法院簡易法庭考量李男已歸還陳男4萬4000元,並達成和解,素行尚稱良好無前科,判罰8000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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