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兵哥先外遇 揪妻出軌僅獲賠5萬

1名職業軍人提告妻子外遇小王,向2人求償60萬。但妻子反控丈夫也有外遇,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審理認爲,丈夫對於妻子外遇的精神痛苦較一般人小,判賠5萬。(賴佑維攝)

桃園市1名職業軍人發現妻子出軌男網友,捉姦在牀後對2人提告求償60萬。不過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時發現,丈夫外遇在先,他出軌後對妻子感情日趨淡薄,妻子雖背叛,但對其傷害比一般人低,判決妻子、小王連帶賠償5萬元。本案可上訴。

提告求償的男子,2020年與妻子結婚,但2022年他發現妻子在網路認識男網友,自己有次突然返家,在房外聽見呻吟聲,當場捉姦在牀。男子說,男網友明知妻子已婚,卻仍逾越男女間正常相處關係,使他難以維持家庭圓融致身心嚴重受創,2人侵害他的配偶權甚鉅,求償精神慰撫金60萬。

妻子與小王審理中坦承交往3個月,並且發生過性行爲。但妻子說,是丈夫有小三在先,雖丈夫稱雙方只是熟識朋友,但承審法官檢視丈夫、小三通話譯文,內容出現、「我們只炒飯不吵架」等情侶調情、露骨情色對話後認爲,就算再熟識朋友,也不會在日常生活有如此失禮、冒犯性對話,丈夫有外遇一事可信度高。

法官審酌是丈夫外遇在先,對妻子已感情日趨淡薄,後來妻子外遇,對丈夫造成精神痛苦難和一般沒有出軌的人相比。判決理由指出,丈夫雖稱妻子是在離婚後才發現他出軌的證據,但不能因此合理其外遇行爲,不論妻子何時發現丈夫出軌,都不影響丈夫外遇在先,對妻子感情已淡薄的事實,考量丈夫是職業軍人,月入約8萬;妻子、小王收入約3萬6000、3萬5000,認爲以賠償5萬元爲適當。